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

雖說是…


『我想那應該還不算是朋友。』

對方給你的反感大於好感;不損害其利益的情況下通常還是朋友,
…但不是好友,更不是親友。(更甚至是帶來麻煩的損友)

在我的場合是越是親密的朋友,能看見的缺點就越多;
不牴觸原則的反感自然是能接受,人說朋友就是互相包容嘛。
雖然我有時內心會小小幹譙一下就是了。

君子之交,不要太過輕易深入彼此內心的世界比較好…
要說我怕事也好。

但如果反感還追加損害利益…那麼就要確實的從朋友名單剔除了。
或是牴觸了心中最基本的原則,就不要怪我翻臉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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